教学成果的内涵与特征
——北京市的理解和操作
主讲人:耿申
课程简介
1994年3月14日,《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正式发布。该条例的出台,旨在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为促进《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教学成果奖励的评选,鼓励、推动教学实践和研究,教育部起草了《〈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3年6月,教育部委托的“第一期全中小学课程与教学改革专题培训班”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在这次培训班上,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耿申研究员以“教学成果的内涵与特征”为题,向学员们讲述了北京市在教学成果评审操作方面的实践性探索,以及对相关概念及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课程时长
59分钟
录制时间
2013年4月
课程提纲
一、教学成果评奖依据
二、北京市在教学成果评奖方面的探索
(一)北京市2012年评奖情况
1.分组情况
2.分学科获奖率
3.获奖成果的主题分类及比重
(二)北京对于教学成果奖相关概念的理解
1.内涵
2.外延
3.定义
4.相关名词解释
(三)对教学成果内涵认识的逐渐深化
三、对于其它相关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一)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的异同
(二)“教学”的狭义和广义理解
(三)课堂教学成果的操作难点
(四)三个基本假设
(五)一个共同使命
了解教师
耿申,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