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与职业道德养成
主讲人:王重高
课程简介
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并发展,中国人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摆脱了贫穷,逐渐富裕起来。然而在此过程中,作为国家人民权力的执行者——公务员,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与挑战,经济利益的膨胀不断冲击着公务员的道德准线,在此背景下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在本课程中,天津行政学院王重高教授以“《公务员法》与职业道德养成”为题,首先阐述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继而就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内容及如何有效提高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准进行了详细讲解。
课程时长
94分钟
录制时间
2011年6月
课程提纲
一、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一)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内涵
1.公务员的定义
2.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定义
(二)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特点
1.公务员以公众为服务对象,应具备责任意识、诚信理念与奉献精神
2.公务员作为公共权力的执行者,需要秉持公平正义的理念
3.作为公共利益的实现者与守护者,公务员需要廉洁自律、爱岗敬业
(三)公务员职业道德以责任为核心
1.关注诉求
2.做好本职工作
3.积极的主观动机
(四)公务员职业道德要求的基本要素
1.职业理想
2.职业态度
3.职业作风
4.职业纪律
(五)小结
二、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内容
(一)忠于国家
(二)服务人民
(三)恪尽职守
(四)公正廉洁
三、法律调整
(一)公务员的义务
(二)公务员的纪律
(三)适应对公务员道德活动规范的要求
四、有效提高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水准
(一)积极制定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法规
(二)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
(三)加强公务员评价体系中职业道德的分量
(四)鼓励公务员在履行职责的基础上追求卓越
了解教师
王重高,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副教育长,教授,中国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天津社联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政府法律问题、政府应急管理问题等,主要著作有《法理学》、《行政法学》、《世贸组织与成员方政府规则》等,先后主持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的涉外行政法系列丛书》,并独立完成《中国涉外口岸行政法》,合作完成《中国涉外知识产权法》,在各类刊物发表论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