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主讲人:戴建华
课程简介
“徒法不足以自行,良法还需良吏”。随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能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概念不断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引发了各级各类领导干部的高度关注和广泛讨论。从价值观和方法论上来讲,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对新时期各级各类领导干部提出的新标准、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本课程深入分析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提出背景和现实意义,系统阐释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本内涵,并对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管理之道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创新领导干部的管理方式,完善制度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课程时长
133分钟
录制时间
2013年5月
课程提纲
一、导言
(一)法治在党的文件中的阐释
(二)几种现象与制度的法治批判与反思
1.领导视察中的现场办公现象
2.党委领导与政府负责
3.代表与被代表
4.非正常上访
二、为什么需要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
(一)法治应放在治国理政的核心位置
(二)法治的秩序价值和安全价值
1.法治的秩序价值
2.法治的安全价值
三、什么是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
(一)法治思维
1.合法性思维
2.权利义务思维
3.公平正义思维
4.责任后果思维
(二)法治方式的可能含义
四、怎样实现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政府管理
(一)行为合法是一切行为的底线
(二)对规则的尊重和敬畏
(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四)注重程序的优先性、公正性和终局性
五、小结
了解教师
戴建华,男,法学博士,现任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师。在《人民日报》、《政法论坛》、《法学评论》、《行政法学研究》等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近二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