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治问题
主讲人:杨小军
课程简介
在环境资源问题较严峻的今天,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尤其要高度重视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就是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的轨道,使生态文明建设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在法律规范人们行为的同时对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予以法律制裁,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护,确保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本课程中,杨小军教授详细地讲解了有关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法治问题,具体包括:主体功能区的法治问题、依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生态保护与修复法律责任、最严格的环境执法体系以及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等问题。
课程时长
129分钟
录制时间
2014年3月
课程提纲
一、主体功能区的法治问题
1.依法推进国土空间开发建设的域外经验
2.形成主体功能区法律体系
3.管理机构的法律定位
二、依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制度之变
2.产业转型升级
3.建立生态补偿法治
4.推行节能权益交易的法律制度
5.依法整治,防止反复
三、生态保护与修复法律责任
1.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2.修复法律责任
四、最严格的环境执法体系
1.存在的问题
2.最严格的环境执法体系
五、环境保护公益诉讼
1.公益诉讼
2.公益诉讼实践
3.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主要问题
六、结语
了解教师
杨小军,教授、博导,现任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城管执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首席专家。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党政干部问责制和行政执法等。多次参与部级课题、中国法学会课题、社科基金课题、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课题、国务院办公厅咨询课题、国务院法制办委托课题、中央编办委托课题、司法部课程等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