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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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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顾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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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主讲人:顾海良

    课程简介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对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本课程中,主讲人阐述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与《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辩证关系,并结合自身长期从事高校领导工作的实践经验,从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健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协调运行机制和加强组织领导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了高校应如何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课程时长

        93分钟

    录制时间

        2015年10月

    课程提纲

        引言

        一、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

        二、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

        三、健全党委与行政审议决策制度

        四、完善协调运行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

  • 了解教师

    顾海良

    顾海良,1951年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曾任武汉大学党委书记、校长,教育部党组成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院长,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理论经济学组成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长期致力于马克思经济思想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研究,先后发表学术论文近300篇,出版和翻译著作20多部。

  • 第一集 00:30:20
    第二集 00:34:07
    第三集 00: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