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中的政府法治
主讲人:王锡锌
课程简介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课程中,王教授系统分析了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立足国家、政府、市场、社会四角度,分别阐述了我国法治化国家治理及其现代化的核心要素。他指出,我国国家的治理无论是静态的体系建设还是动态的能力建设,它的基础都需要依靠法治,而法治的进一步发展和推进,必须依靠政治实时地改革。
课程时长
100分钟
录制时间
2013年4月
课程提纲
一、什么是国家治理
1.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2.从国家管理到国家治理
3.国家治理与法治
二、法治化国家治理的核心要素
1.宏观:国家法治的核心及结构完善
2.中观:政府法治核心与体制变革
3.经济理性与市场法治
4.公共性与社会法治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素
1.国家理性——结构理性
2.政府理性——管制理性
3.市场理性——经济理性
4.社会理性——沟通理性
了解教师
王锡锌,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研究领域包括法治政府建设、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公共政策分析等,出版著作《行政程序法理念与制度研究》《公众参与和行政过程:一个理念和制度分析的框架》《行政程序法立法研究》等,在国内和国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70余篇,并作为法制日报特约评论员,在《法制日报》《人民日报》等报刊上发表了“听证会要坚守民主底线”等10余篇法治评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