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领会习主席关于党和法高度统一关系的重要论述
主讲人:李海涛
课程简介
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没有党的领导这一政治基础,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本课程中,主讲人从党和法的关系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正确认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高度统一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和阐释。
课程时长
86分钟
录制时间
2016年4月
课程提纲
一、党和法治的关系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
二、正确认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高度统一关系
1.党和法的价值统一
2.党和法的目的统一
3.党和法的规则统一
三、各级领导干部要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1.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律、敬畏法律
2.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
3.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
4.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了解教师
李海涛,男,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副主任,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理事,北京市科学社会主义学会理事。主要研究政治学和党的创新理论。出版专著1部,主编、参编各类教材16部,发表论文6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