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基本理论及教学建议
主讲人:张维平
课程简介
教育法律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教育法律基本理论或者基础理论是指关于教育法律科学的一般规律或主要规律,是教育法律的共同知识基础的理论。教育法律基础理论具体包括教育法律的基本概念、基本范畴、基本原理、基本性质、基本特征、基本关系、发展方向等等。
本课程结合社会热点及典型案例,主要讲述教育法律的基本原则、教育权与受教育权、教育法律关系和教育法律责任等内容。
课程时长
118分钟
录制时间
2016年4月
课程提纲
一、教育法律基本理论的概念
二、教育法律的概念、原则与作用
三、教育权与受教育权
四、教育法律的规范和效力
五、教育法律关系
六、教育法律责任
七、教育法律救济
八、教育法律的监督
九、教育法律基本理论的教学建议
了解教师
张维平,博士,沈阳师范大学教授,兼任西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我国第一批教育学硕士,第一批教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是教育法学。在国内较早进行教育法学研究,是教育法学科的创始人之一。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起草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修改工作。在中国教育电视台主讲校长培训课程教育政策法规12讲,大学本科课程教育法学15讲,中小学校学法用法案例评析20讲。担任全国教师继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全国教育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全国中小学校长培训专家委员会委员。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著作20余部,承担国家级课题8项。
观看:13次
观看:10次
观看:10次
观看:9次
观看:1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