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好“显著优势”,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主讲人:宋豫秦
课程简介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表决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行动纲领和政治宣示。生态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7年党的十七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始终是国家制度层面备受重视的重点工作之一。本课程中,主讲人从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四个方面,与我们分享了对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的现实紧迫性、原则和要义、重点领域的理解与认识。
课程时长
105分钟
课程提纲
总论
一、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二、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1.为什么要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2.《决定》中的相关要义
3.全面实现资源高效利用的途径
三、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
四、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了解教师
宋豫秦,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中国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社会战略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城市生态、环境变迁、土地荒漠化,代表著作有《中国文明起源的人地关系简论》《西部开发的生态响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