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811-9908
课程总库-详情页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483 个评论    共 3 集

授课教师:洪向华

立即试听

  •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主讲人:洪向华

    课程简介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并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这是党第一次把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明确提出来,集中体现了党在领导文化建设的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和形成的方针原则。本课程首先明确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的实践意义;其次,强调了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保证;最后,从制度维度对提升意识形态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进行说明。

    课程时长

       97分钟

    课程提纲

        一、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的实践意义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三、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 了解教师

    洪向华

    洪向华,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督学、教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人事科学研究院博士后,中央民族大学MPA指导教师,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方向:党建、思想政治教育、领导学、形势政策等。主要著作:主编《复兴之路》《聚焦中国经济社会大转型》《新时期党的建设与党建理论》等社科和党政干部教育畅销书30余部。主持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机制研究》、国家软科学课题《商业贿赂的道德抑制研究》、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项目《历史和现实比较视域中的中国梦》。

  • 第一集 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的实践意义 00:23:20
    第二集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00:29:04
    第三集 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00:4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