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安全
主讲人:张冉
课程简介
我国的《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有责任“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和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2008年出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要求广大教师“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同时,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教师还具“关爱学生”的一系列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本课程结合近年来的真实案例从五个方面介绍教育教学安全。
课程时长
60分钟
课程提纲
一、保护学生安全的一般性义务
二、实验安全
三、体育安全
四、学生逃课或临时放假期间安全事故
五、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伤害事故
了解教师
张冉,北京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教育法律、比较教育、研究方法等。所授课程主要为教育法概论、影像中的教育世界等,发表学术成果《部门联动预防和应对教师性侵害未成年学生》《高校性骚扰投诉的处理机制与程序分析》《大学章程中的修订条款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