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 个评论 共 1 集
授课教师:李德嘉
立即试听
学生的法律地位
主讲人:李德嘉
课程简介
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本课程中,主讲人通过案例讲解了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招生简章是合同要约,教育收费案件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并对学生处分的正当程序和学生权利的救济途径进行了详细讲解。
课程时长
32分钟
课程提纲
一、学生的法律地位
二、纪律处分与学生权利救济
了解教师
李德嘉,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法律文化、教育法治等。出版专著《德主刑辅说之检讨》,并获得第六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