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主讲人:王振民
课程简介
本课程中,主讲人通过对比清末、民国时期的旧中国宪法与新中国宪法,中国的宪法与英美的宪法,以及1949年至1978年四次“制宪”与1982年“制宪”及其后的五次修宪,结合案例分析,明确指出,宪法能够将人民真正组织起来,是一个国家政权稳固的基础保障。他认为,宪法是一个民族文明经验积累的成果,要想保障人民权利、维护国家稳定,必须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课程时长
123分钟
课程提纲
前言:旧中国宪法的产生
一、新中国宪法的产生
二、新中国宪法的发展(五次修宪)
三、现行宪法的主要内容
了解教师
王振民,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长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行政法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中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00多篇,出版著作10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