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学生自杀自伤案件的警示
主讲人:李德嘉
课程简介
在本课程中,主讲人从学生因受处分而自杀的案例入手,分析学生因受处分或老师批评而自杀、自残之后,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问题。讨论学校该如何正确实施教育惩戒,正确批评教育学生,规避相关学生意外伤害事件的法律风险。以案例的方式,警示教育学校及广大教育工作者,关注学生心理健康、认真履行家乡合作的责任,共同避免学生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课程时长
18分钟
了解教师
李德嘉,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秘书长。主要从事法律文化和教育法治、中国法制史、法律思想史、司法文明史等方面的研究;发表论文10余篇,出版专著《德主刑辅说之检讨》,并获得第六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二等奖。